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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請同意以下退房規則再訂房喔,以免將來傷感情喔!
- 訂房後.請務必加LINE(@QQ93).無人櫃台.方便聯繫交通即抵達時間。
- 請於訂房後48小時內匯訂金.當日訂房.請在彼此同意時間內匯訂金(訂金總房費30%)(連續假日訂金50%),完成匯款後截圖.務必LINE告知。
銀行:中華郵政
分行:恆春墾丁郵局
-ATM代號:700
-戶名:鄔坤宏
-局號:0071457 帳號:0014091
- 進房時間(C/I)為下午3點,退房時間(C/O)為隔天中午11點,逾時退房每小時加收300元。
- 加人-請在訂單備註註明加人人數.並現場收取加人費用。6歲以下免費(6歲至12歲400/1位) (12歲以上500/1位)當天入住時.若有超出預訂之人數.請主動告知並須酌收加人費用。
- 如預訂住宿當日,遇颱風之災情,以當地政府公告之狀況(屏東縣海陸上颱風警報)可全額退費(內扣除轉帳手續費)或為您保留半年,務必主動詢問喔。
- 昆蟲注意事項-客房內屋頂異音為常見爬蟲類「壁虎」,夜間會發出求偶聲音,他也會幫忙補食蚊蠅,所以請別太擔心喔!進出房間請記得要隨手關門.防止擾人蒼蠅、蚊子等昆蟲及野生動物入侵。
取消退房注意事項
- 如因個人因素房客於住房3-當日取消訂房者,將扣除訂金全額,怒不接受延期。
- 如因個人因素房客於住房4-10日內 要求取消訂房者,將扣除訂金50%或延期乙次,以六個月為限。
- 如十天前(含本日)要求退房者(含延期及更改房間數量),可全額退回訂金(須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4間含4間以上視為團體,團體取消訂房請於10日前提出,只扣手續費每間100元。
- 4間含4間以上之團體如因個人因素房客於住房7日內取消訂房者,將扣除訂金50%。
-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如陸上颱風警報‧地震等天災而取消訂房者 (以各縣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為準),可全額退費(手續費內扣)或延長保留住房期限(六個月內)。
墾丁愛情海 - 0921-615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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